顾莲生.

请赠我春归的人间。

【dover】远游客与长忆之秋。

·是致敬《廊桥遗梦》的长文!

字数1w+!!!

·有金三角要素,雷者勿入!

·写了十天了,拜托,给个小红心好吗?

—————分割线—————

 

“如果一定要我把1965年和一个人联系在一起,”弗朗西斯·波诺弗瓦对自己说,“那个人必须是亚瑟·柯克兰。”

 

亚瑟·柯克兰坐在窗前。他面前的木桌上是一杯凉透的红茶。他并没有喝,可能是因为发呆得太入神。

初秋的冷雨敲打着窗格,美国南部偏僻的小镇里极少行人。

阿尔弗雷德去了哥伦比亚探险,他一个人待在家里。

“是哪个蠢货没有带伞…?”当亚瑟看到有人匆匆地以袖遮面穿过小镇口的木桥时,他心头一阵的疑惑。

那个人不是小镇里的居民。哦,生面孔。

“那是个…远游客。”

亚瑟的目光落在了那人肩上的背包上。

那人跑向了他的房子。

当亚瑟·柯克兰打开门的那一刻,他就遇见了弗朗西斯·波诺弗瓦。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可是因为那是一个故事的开篇,所以连赘述也显得浪漫。

 

“弗朗西斯,你的文章太过纤巧华丽了。”老批评家推了推眼镜,“你总是描写富丽堂皇的宫殿和贵族世家,可是你不要忘了——不是所有人都赞许和认可这种背景。这种上流社会的宴饮笙歌根本不贴近生活——这也是你们这些富家公子写出的东西的通病。”

“去吧,孩子。去世界上看看。”

于是年轻的弗朗西斯背起了行囊,离开了故乡,成为了一个远游客。

他到过非洲追寻阿尔蒂尔·兰波的足迹,也去澳大利亚的沙漠里仰望星空。他在印度的加尔各答看过女子的纱丽,又一路向东往中国而去…

年轻的弗朗西斯小少爷在年复一年的旅程中长大了。

他也不再是少年了,他是远游客。

有很多女人因他的俊美与风流倜傥而倾心于他。并与他春风一度甚至春风数度。但是弗朗西斯从未想过结婚,也从未遇到真正怦然心动的人。

他爱男人也爱女人,一定是这样的。

他现在正匆匆穿过美国南部小镇被白杨树遮蔽的小桥,寻找着一个避雨的地方。

当弗朗西斯·波诺弗瓦向那栋可爱的房子跑去时,他就遇见了为他开门的亚瑟·柯克兰。

 

当弗朗西斯反应过来时,他已经坐在了干燥舒适的室内,湿衣服搭在椅背上,面前摆着一杯热气腾腾的红茶。

他眨了眨眼睛。亚瑟在他对面坐下,眯着眼睛打量着他。

他真好看,弗朗西斯的目光扫过亚瑟沙金的短发和祖母绿色的眼睛,落在他细瘦的手腕上。

“谢谢。”弗朗西斯笑着道谢。用那种蛊惑女人的性感微笑。

“不谢…不是特意为你准备的啊!”

不出弗朗西斯的意料,屋主人的神情有了几分的不自在,祖母绿般的眼睛局促地转移视线,有点可爱。

弗朗西斯听出了他纯正的伦敦腔,有些好奇起了他的身世。

“我叫弗朗西斯,弗朗西斯·波诺弗瓦,”弗朗西斯又摆出了那种摄人心魄的微笑,凑近屋主人伸出手,“是个远游客。多谢你的红茶,认识一下么?”

“亚瑟·柯克兰。”屋主人愣了一下,回握了他的手,“你是法国人?”

“没错,亲爱的亚蒂,”弗朗西斯轻佻地叫起了昵称,并愉悦地看到对方轻轻皱起了眉,“你是英国人?”

“是的,伦敦人。你怎么看出来的?”

弗朗西斯给出了一个暧昧的解释:

“因为你长得漂亮,还有一口这么性感的伦敦腔。”

弗朗西斯调戏美人的技术一流,亚瑟看出了这一点。

“我…那可真是谢谢您这轻佻的夸奖。”但是亚瑟显然不知道怎样招架。

“怎么了?我是在由衷地赞美你呀。”

亚瑟神色慌乱却故作镇静的样子,也好可爱。

弗朗西斯低头喝起了红茶,亚瑟坐在一旁看书。

“我永恒的灵魂,注视着你的心。”

“纵然黑夜孤寂,白昼如焚。”

弗朗西斯看到了书页上熟悉的法语字符,于是知道了这是《兰波诗选》。

“你喜欢兰波?”

“…不喜欢,我喜欢雪莱。”

弗朗西斯觉得亚瑟在撒谎:“为什么不喜欢呢?你在读他的诗。”

“因为他想要杀死上帝,他把蝴蝶标本佩戴在胸前,他是个坏孩子。”

弗朗西斯大笑起来:“你真是个虔诚的教徒,亚蒂。”

“所以…你会说法语?”

“英国人哪一个不会法语。”亚瑟合上书页,“你来美国做什么,弗朗西斯?”

“寻找灵感,做‘远游客’。”

“远游客?”亚瑟抬起眼,“我喜欢这个职业。”

雨停了。

“好了,感谢你的款待。”弗朗西斯微笑着起身,“我要去你们的小镇上那座著名的钟楼看看了。你愿意为我带路吗?”

“出门,向南大约半英里。”亚瑟摆弄起了刺绣,头也不抬地道。

弗朗西斯出了门,向南走了几步,身后便响起脚步声,回头看,亚瑟追了上来。

“你…初来乍到怕是找不着路,还是我给你带路最好!…顺便一提,不是特意为你指路的!”

弗朗西斯看着口是心非的亚瑟笑了起来,鸢尾紫的眼睛里涌动着温柔。

雨后的路面泥泞湿滑,两个人慢慢地走向钟楼。

弗朗西斯走进了钟楼,亚瑟转身离去,走了几步却又折返:

“那什么…如果晚上没有人家愿意让你留宿,我…我可以勉为其难地收留你几晚上!——是上帝让我这么做的!你不要多想!”

亚瑟说完便跑了回去,出门时临时披在身上的短斗篷飘在风里。

弗朗西斯双手环胸倚在钟楼的楼梯旁,玩味地笑了起来。

美国南部小镇,来自伦敦的英国人,口是心非的高傲性格。

还有什么比这更可爱的呢?

弗朗西斯用钢笔描绘着钟楼尖顶四周的纹样。他会画画,他在巴黎做富家公子时可谓什么都学过。

“先生…?”老敲钟人发现了来到钟塔的客人,拄着拐杖颤颤巍巍地走了过来。

弗朗西斯急忙停下,与老人招呼并寒暄几句讲明来意。

“您是在参观钟塔吗…?如果您愿意,参观完毕后可以摘几枝塔楼下的玫瑰带回去的…”

老敲钟人又说了几句,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于是那天晚上亚瑟打开屋门时,便得到了一束漂亮的玫瑰。

“Bonjur!”弗朗西斯把玫瑰塞给他,“哥哥回来啦。玫瑰挺漂亮的,你拿着吧。”

“插到厨房的玻璃花瓶里,它还能再开半个月喔。”

“…你这是什么意思啊。”

亚瑟踌躇再三还是接过了玫瑰,指了指餐桌:“吃饭么,我亲自下厨做的。”

弗朗西斯笑盈盈地走进餐桌,但看到餐盘里一团黑糊糊的东西时,他的笑容还是凝固了些许。

“亚蒂,平时…都是你做饭给你的家人?”弗朗西斯问,同时思忖着为什么没有见到亚瑟的家人。

“不,阿尔弗雷德那混蛋不会做饭也不愿意让我做饭,所以我们总是为镇上的餐馆贡献钱币!”

 “——所以你吃不吃啊?”亚瑟拉回了话题。

弗朗西斯站在原地愣了愣,阿尔弗雷德?

他拼写了Alfred几次,确定那不是“阿尔芙莉德”之类的名字,而是一个男名。

所以这个人和亚瑟是什么关系?父子?兄弟?

或者是…弗朗西斯制止了自己越来越离谱的猜测。

“亚蒂,冒昧地问一下,”弗朗西斯凑近了他,“你和这位阿尔弗雷德,是什么关系?”

“爱人。不过他经常在世界各地探险旅行,不在家。”亚瑟把玫瑰插进了花瓶里,语气淡然。

弗朗西斯有些惊讶。不是因为亚瑟的取向,而是因为亚瑟少见的坦率。

“喂喂亚蒂,”弗朗西斯重新披上大衣,“一起去镇上的餐馆捐赠钱币吧。”

亚瑟皱了皱眉,裹紧斗篷:“你就这么不愿意尝试一下吗?”

“我要命。”弗朗西斯笑了笑。

一刻钟后他们就坐在餐厅的窗前了。老板十六七岁的女儿惊讶地看着亚瑟,没想到他居然和一个陌生男人出来吃饭,不是阿尔弗雷德。

亚瑟心里一动,他可不想让阿尔弗雷德回来时听到什么“亚瑟·柯克兰和一个陌生男人共进晚餐”的闲言。

“克里斯蒂娜…再倒杯酒来,谢谢。”

亚瑟本想让老板的女儿拿了钱闭上嘴,却发现那太过刻意了,于是临时改了口。

小镇上的人都很沉默,不热衷于传闲话。再者他们都将他和阿尔弗雷德视为异端,漠不关心。

难不成,他们会说他不忠吗?他又不是女人。

克里斯蒂娜转身拿了酒,嘴唇动了动最后还是没有问出什么。

亚瑟无意中瞥向弗朗西斯的侧脸。他们坐在临窗的座位上,餐桌上的蜡烛把弗朗西斯俊朗的侧颜映得好美。

其实这个人还是很温柔的吧。亚瑟想起了他带给自己的玫瑰花。

不过他风流成性,这也是显然易见的。

 

他们晚餐过后又回到亚瑟的房子。不过两个人似乎都没有要睡觉的意思。弗朗西斯坐在厨房的板凳上,看着亚瑟轻车熟路地泡茶。不时闲聊几句很中性的谈话。

烛光明亮温柔。

当亚瑟端着茶杯蜷缩在弗朗西斯对面的沙发上时,两个人沉默了几分钟。亚瑟先开口了:

“我说,你为什么要当个…远游客?”

弗朗西斯笑了笑,从包里翻出自己的游记递给他。然后就开始讲故事。两个人的夜晚最适合讲故事了。他从自己还是少年的时候讲起,讲到老批评家对他说的话,又回忆着自己的游踪。也许是一个人的旅行太寂寞了,他对才初见的亚瑟讲了很多自己的事。他还说起了他曾经的玩伴基尔伯特和安东尼奥。安东尼奥在来信中说他和一个南意大利人相爱了,而基尔伯特在1947年死于了意外。

亚瑟安静地听着他的故事,翻动着弗朗西斯在这之前从未示人的游记。他还发现了一张弗朗西斯少年时的照片,美得像个姑娘。

“弗朗西斯,你小时候可真漂亮。如果我那时候遇见你,我一定会爱上你。”亚瑟嗤笑一声,把照片夹回原位。

弗朗西斯优雅地支起下颌,含笑望着他:“现在呢?哥哥的美貌可是不减当年喔。”

亚瑟耸肩:“你想多了,弗朗西斯。”

“所以,作为交换,讲讲你的故事吧。”弗朗西斯笑道。

亚瑟沉默了一会,平静地开口了——弗朗西斯有些惊讶——他本以为亚瑟不愿意讲述他的过往的。

亚瑟的声音很平静。

他讲起了自己十一二岁的时候最喜欢在伦敦的雨雾里跌跌撞撞跑向塔桥,站在塔桥上让风把衣服吹起。他讲起了他自己十七岁那年和妹妹在山中度假时遇到了伞兵阿尔弗雷德,并且爱上了那双蔚蓝色的眼睛。他又讲起了自己二十二岁那年拉着行李在深夜的伦敦火车站买好了前往美国的车票,没有告诉他的家人——这可能是亚瑟·柯克兰一生中最疯狂的行为了。然后——然后他就来到这里,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准确的说,阿尔弗雷德不喜欢平静的生活。他退伍之后依旧热衷于冒险,可是亚瑟并不赞成。于是生活经常是这样的:阿尔弗雷德几个月都在外出探险,亚瑟独自待在家里——不是阿尔弗雷德不带着亚瑟一起,而是亚瑟不想去。

阿尔弗雷德很爱他,但是他不懂得浪漫。对于亚瑟——这个远游的英格兰绅士来说,他已经背离了一个家,他不应该再一路颠簸。——这一点是弗朗西斯猜测的。

亚瑟的故事结束了。弗朗西斯瞥了眼墙上的挂钟,凌晨一点。

“我还不困。”弗朗西斯自言自语。

亚瑟起身倒掉红茶换了杯咖啡:“好吧,我勉为其难地陪你聊一晚上。”

弗朗西斯温柔地笑了起来。

在很多年后他们回忆起那个晚上,都莫名其妙。亚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向一个初次相逢的远游客讲起了自己深埋心底的故事,弗朗西斯也很奇怪自己为什么向另一个远游的人翻开了自己尘封的往事。

也许这就是一见钟情,一见如故。

“亚蒂,你思念你的故乡吗?”

亚瑟低头抿了口咖啡,用兰波的诗句应答:

“…如果我想望欧洲的水,我只想望马路上黑而冷的小水潭。”

“到傍晚,一个满心悲伤的小孩蹲在水边,放一只脆弱得像蝴蝶的小船。”

弗朗西斯轻轻接上了下一句。

他们又谈起了自己的家人。只有挂钟在记录着流逝的时间。

到了最后,弗朗西斯拿起了亚瑟的《兰波诗集》。他轻声朗读着,亚瑟斜倚在沙发上。

“整个太阳是残酷的,整个月亮是苦的。”

“已经是秋天了,是离开的季节。”

亚瑟不知不觉中睡去了。

蜡烛快要燃尽,就这样到天亮。

弗朗西斯多年的旅行生涯使他练成了不睡觉也不会困的本领。当亚瑟醒来时雨又下了起来,英格兰绅士揉了揉眉心,皱眉道:“又来了,上帝,不过是在沙发上睡了一晚,为什么头痛病又犯了”

弗朗西斯有些惊讶,他扶了一把亚瑟:“怎么了?头痛?”

亚瑟摆了摆手:“我回房间休息一会,你要继续出去寻找灵感就拿上伞。”

弗朗西斯望着亚瑟艰难地上了二楼,笑着叹了口气,转身又进了厨房。

亚瑟蜷缩在床上用枕头捂着钝痛的头部。这是他离开伦敦后便得的病。也许是因为水土?思乡?

不知过了多久痛感未销,房间门却被敲响了。

“亚蒂?怎么样了?”

亚瑟捂紧头:“你出去吧,别管我!”

“嘛嘛,可真不让人省心。”弗朗西斯放肆地推门走进来,端着一个大餐盘。

“你厨房里可真是什么都有,你却不知道怎么用。”弗朗西斯无奈耸肩,“你不知道鳄梨治疗头痛非常有效吧?”

大餐盘里有酸奶、切好的鳄梨和一盘胡萝卜沙拉。都是些抑制头痛的食物。

“快起来吃吧。”

亚瑟翻了个身,闷声道:“都说了,不要管我啊!”

弗朗西斯索性一不做二不休,俯下身去凑得好近:“怎么了?是要让哥哥喂你?不要辜负哥哥的好意喔!”

“滚出去啊!谁要你喂!”亚瑟猛地坐了起来,神经受到刺激,头痛欲裂。

“好好,慢慢享用哦。”弗朗西斯关上门。

亚瑟捂着头喘气了半晌。只觉得刚刚失态了。他总是一头痛就心烦意乱,总是说些失礼的话。

他看向弗朗西斯为他做的早餐。

鳄梨和酸奶治头痛的效果很好,他吃完后又躺了一会,感觉头不怎么痛了。下了楼,弗朗西斯不见踪影。

亚瑟还是感觉有点站不稳,倚着楼梯扶手稳了稳身形。

“弗朗西斯?”

他的旅行包依旧放在厨房的地上,只是笔记本和摄像机被拿走了。亚瑟松了口气,看样子,弗朗西斯没有离开,只是又到小镇里寻找灵感了。

不过…为什么要关心他离不离开啊!

亚瑟突然心里一阵慌乱,他为什么会对弗朗西斯这么关心啊?

坐在沙发上泡了茶,依旧感觉心中烦乱。亚瑟起身穿好衣服,打算按照原定的今日计划坐巴士到城里去转转——顺便多买几个鳄梨。

当他采购完毕准备回去时,雨停了,阳光从云的缝隙洒落。

亚瑟正路过一个吉卜赛人的小摊。他在售卖一些几经辗转的漂亮物什。

其中有一支钢笔。铂金的质地,零零碎碎镶有一些细碎的钻石,宛如星辰。在笔端镶有一颗不大不小的紫罗兰晶石,像极了弗朗西斯的眼睛。

——亚瑟鬼使神差地买下了这支笔。

当他坐上回程的车时,他还紧攥着这支笔。他低头端详着那支笔。

——真是莫名其妙。亚瑟对自己说。

回去后弗朗西斯还没有出现。亚瑟望着又开始阴沉的天幕皱眉,又要下雨了么?

所以…等他回来,要和他道歉么?

亚瑟依旧对自己早晨那句失礼的“滚出去”耿耿于怀。

 

在傍晚六点弗朗西斯终于回来了。他一走进屋子,就看到亚瑟端着茶杯定定地看着他,满脸纠结的表情。

“怎么了亚蒂?头痛好些了吗?真是抱歉啊,今天哥哥去了相邻的小镇看了那里很出名的泉水和教堂,一路上又遇到了几个美人,耽误了好多时间。”

亚瑟的表情似乎有了丝一闪而过的僵硬:“你没有结婚吗?怎么三句里两句都是美人?”

“没有,怎么会呢——没有人会爱上远游客的。”

亚瑟盯着他浅金色的漂亮长发,似乎不相信地重复道:“没有?”

“今晚哥哥开心,亲自下厨做饭喔。”弗朗西斯自作主张地走进厨房。

他这才听到亚瑟带着疑问的重复。于是他回头给亚瑟了一个风情万种的wink。

“哥哥我啊,最适合当情人。”

亚瑟望着他的背影,握紧了口袋里那支钢笔。

真是奇怪啊。明明他们才认识了两天,为什么却如同老友。

电话响了起来。

“阿尔弗?”亚瑟接起电话,却怪异地向厨房看了一眼,确保弗朗西斯没有听见。

“嘿!亚瑟!”阿尔弗雷德在电话那头兴致勃勃,“我今天去看了特别有名的峡湾!”

亚瑟心不在焉应答几句,阿尔弗雷德依旧尽其所能描述着峡湾的美景。

——却想不到寄信和照片回来。

他告诉亚瑟,自己再过五天就会回来。

挂断电话,弗朗西斯把晚餐装盘后端了出来。

“你爱人的电话么?”

“对,别管了。”亚瑟起身走到餐桌前。

“…弗朗西斯。”

弗朗西斯惊讶地看他。

“今天早上我说了句失礼的话,抱歉。”

亚瑟说话时神情很不自然,似乎用尽所有的力气说出这么一句话。

然而弗朗西斯的反应更让人恼火:“什么?我怎么不知道?”

亚瑟的表情更加精彩了。

弗朗西斯拼命回想了一下,难道是那句“滚出去“?

亚瑟·柯克兰真是个好可爱的人啊。像只小刺猬。

弗朗西斯鬼使神差地伸手去揉了一把亚瑟沙金色的短发:

“柯克兰,你好可爱!”

弗朗西斯笑得颤抖起来,亚瑟的脸由白转为薄红。

“闭嘴啊,法国混蛋!”

亚瑟似乎又觉失礼,咬着嘴唇满脸愤恨。

真的,好可爱啊。

晚饭后两个人坐在后院。野蔷薇的香气蔓延在空气里。

“你看,这是哥哥今天去的地方哦。”弗朗西斯拿出摄像机给亚瑟展示他拍摄的教堂。弗朗西斯拍照技术极好,照片上的教堂仿佛笼罩着圣光。

那座教堂亚瑟已经去过很多次了,可不知为何依旧听得很入神。许是因为弗朗西斯的风情,乏善可陈的白昼也似乎转为锦绣斑斓。

他们又开始了——那种中性的谈话。

从美术聊到旧友,从旧友聊到洋流。

到最后野蔷薇的影子投影在阶台上拉得很长。

他们又谈起了音乐。亚瑟起身到仓库里翻找一阵,找到了一架小提琴。那是他曾经的朋友罗德里赫送给他的。说来也是缘分,亚瑟与罗德里赫不过是中学同学,交情甚浅。当亚瑟来到美国之后,罗德里赫在欧洲乐坛的名声大噪,于是开办了一场世界巡演。亚瑟没打算去听他的音乐会,可是他没想到罗德里赫会来找他。

“柯克兰,我的巡演完毕了,小提琴送你。”

“为什么?”

“这把小提琴是伦敦的匠人做的,我不知为何不大喜欢。所以没有用过,如果你不嫌弃的话,请收下它吧。”

在高傲的音乐家告辞后,亚瑟这才发现那小提琴根本不是什么“伦敦匠人”制作,而是他们中学时在音乐俱乐部里,亚瑟自己的那一把。

是妹妹罗莎托罗德里赫带给他的。

因为有些年头了,小提琴的音调哀婉,如泣如诉。亚瑟尝试着演奏时吓了一跳。于是把它放进了仓库,甚至拼命尝试遗忘它。

也许这是一个远游客对故乡难辞其咎而避之不及的思念吧。

弗朗西斯在月光下调试了小提琴,对着亚瑟微微一笑。

他尝试绷紧琴弦使音色正常起来,然后优雅地支起提琴拉了一支曲子,就像他年少时当富家公子时那样优雅而华丽。

——其实他做远游客的年岁里也没有忘记追求华丽。这种对华丽的醉心从他缀着考究金边的白衬衣以及锃亮如新的摄像机里可见一斑。其实弗朗西斯很怀念自己的少年时代吧。

一曲罢了,弗朗西斯看向亚瑟。亚瑟少见地露出了一个很温柔的笑容。

“是《夏天最后一朵玫瑰》。”

他记得罗莎在中学的音乐会上唱过这首歌,而他在给罗莎伴奏,用这把小提琴。

尽管弗朗西斯用尽全力绷紧琴弦,可到底是琴弦被磨损得厉害,音调比原本的音色要哀婉飘忽。

他又演奏起了新的曲子。

亚瑟突然觉得,如果他当年演奏出的调子也是这样的哀婉,是不是会很突兀呢?就像过了很多年后的他再回想年少的旧梦时,会不会不自觉地讥诮那个傲慢的少年。

亚瑟少年时最想做诗人。然而当他把诗稿读给美国西部的孩子们时,他们都发出笑声——不是出于欣赏,而是出于愚昧。

“就像波西米亚人,顺从自然——快乐得如同身边有位女郎。”他把兰波的诗句读给孩子们听。

孩子们都哈哈大笑,拱起双手做出女性胸部的动作。他们肆无忌惮地打断亚瑟的话,讲起了荤段子,引来远处闲汉的张望与取笑。

还有伴随左右的,讥讽他同性恋的流言。

亚瑟几乎是落荒而逃。大人们说这里适合孩子们成长。所以孩子们才会这样天真而愚蠢乃至于残忍——并且这样的状态将会伴随他们一声。

那么,这里可以安放孩子们天真愚昧的灵魂,为什么却不能收容一个远游客诗意而哀愁的灵魂呢?

“喂喂,别睡呀!”

亚瑟猛地睁开眼,弗朗西斯放下了小提琴:“小心又明早头痛了,上楼回房睡吧。”

弗朗西斯把他送回房间,转身进了客房。

他躺在床上翻开游记随笔,看着自己随手写下的旅行计划。他本来计划在后天清晨便离去。

可是他突然犹豫了。因为他遇到了亚瑟·柯克兰,漂亮而感性的柯克兰。他想知道关于他的一切,他想陪他…待更久一些。

也许喜欢上他了么?弗朗西斯并没有对自己的发现感到惊讶。他爱美人,如果单纯说上床的问题,他甚至很乐意向他的老友安东尼奥或者已经成婚的瓦修下手。因为他们都是美人。

可是亚瑟是不一样的。

 

亚瑟深夜里醒来了,才发觉口渴。于是悄无声息地下了楼,去倒杯水。夜里又下起雨,空气里透着一丝丝冷意。当他走进厨房时,一阵馥郁的香气裹住了他。

是弗朗西斯送给他的那几枝玫瑰。

亚瑟站住了。借着微弱的月光端详着玫瑰。不得不说,送玫瑰花,这是阿尔弗雷德不会做的事情。

弗朗西斯的到来倒是带来了很多东西,比如说…浪漫与诗怀。

其实任何颠沛流离莫衷一是的灵魂,都会期盼而倾心另一个同样的灵魂吧。

亚瑟突然对自己的发现感到不安与局促。

 

第三天弗朗西斯选择了前往距离此地十几英里的小镇那座著名的修道院。他要去看修道院中那座著名的巴洛克式建筑。

亚瑟独自待在家里。专注于他的刺绣。

弗朗西斯走进修道院,修女们都看着他红了脸。他毫不吝惜温柔又绅士的笑容和优雅而性感的举止,不知道又要害得多少女孩一见倾心。

到傍晚他回到亚瑟的家中,心里盘算着是要和亚瑟告别,还是要…找到些留下的理由。

“你怎么了?”亚瑟开门便看到了魂不守舍的他。

“我感觉我爱上你了。”弗朗西斯心不在焉地回答。

那个晚上他们很少说话。亚瑟侧坐在窗前的软椅上翻动着诗集并轻轻读出声。他的法语发音夹杂着伦敦腔的优雅与性感,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撩拨着两个人的心。

弗朗西斯坐在他对面,信手画着什么的速写。

当弗朗西斯盖上笔盖,脆响使两个人同时回过了神。弗朗西斯把他的大作展示给亚瑟看。

那就是为亚瑟画的肖像。画中的他面带笑意,美人不言,栩栩如生。

弗朗西斯是天生的艺术家。

“亚蒂,抱歉了。”弗朗西斯突然拿过亚瑟手中的诗集,亚瑟正要去夺,被弗朗西斯塞了一本游记只得作罢。

弗朗西斯在亚瑟的注视下飞快地运笔,在诗集的扉页描绘着什么。

亚瑟屏住了呼吸。

几分钟,或者过了很久。弗朗西斯坏笑着把诗集扔给了亚瑟。

扉页上有了弗朗西斯的速写头像。

“我把你留在我的游记里,作为回报——是不是应该把哥哥写进诗集?”

两个人突然都笑了起来。弗朗西斯还是第一次看到亚瑟笑得那么开心。在他们忽然对视的那一刻,两个人都明白了什么。

——在那一刻,弗朗西斯·波诺弗瓦爱上了亚瑟·柯克兰,亚瑟·柯克兰爱上了弗朗西斯·波诺弗瓦。

大概是这样的?总而言之那晚他们上床了。

这听起来很随便,老爷们。可是相惜的灵魂总容易中意彼此。

 

在很多年之后他们都回忆起这些事。他们已经忘了是谁的手先攀上了谁的脖颈,谁的唇先吻上了谁的脸颊。但那过程中的感觉,那清清楚楚的窒息和绝望与爱欲交织的崩溃感让两个人难以忘怀。

也许那种窒息和绝望来源于两个人都清楚万分:

你不属于我,我也不属于你。

远游客生来的眷侣是秋天,只有斑驳的秋意一路相随不弃。

 

在最后的四天里弗朗西斯放弃了游记的撰写。他们聊天,间或making love。有一次弗朗西斯为亚瑟写诗,他犹豫了很久要不要赠给亚瑟。他在页脚画了一朵玫瑰。

亚瑟在一旁静静地演奏着变调了的小提琴。当他看到弗朗西斯犹豫再三伸到他面前的诗稿时愣了一下,拿过诗稿,嘲笑弗朗西斯附庸风雅。

当他扫过行间字里的深情时还是怦然心动。他同时也意识到了一件事——弗朗西斯不属于他,但弗朗西斯是如此深切地爱上了他。他震颤的、永恒的灵魂激烈地回应着弗朗西斯的爱意,纵使黑夜孤寂。

——白昼如焚。

现在没有什么退路了。当第四天来临时,两个人悲哀地感受到了这一切。在这几天里,他们一同坐车去集市,坐在田野边读诗。亚瑟无比庆幸他的房子远离小镇的其他人,这段隐秘而神圣的私情没有人窥见。

——除了厨房玻璃花瓶里的红玫瑰和兰波诗集扉页上的肖像速写。

第四天的下午亚瑟捧着一杯红茶坐在窗前发呆,用表面上的平静掩盖内心汹涌的痛楚。是由不舍牵扯出的心痛。弗朗西斯坐在他身后,依旧在画着他的肖像,仿佛要用尽所有力气把亚瑟的模样刻进骨血里。

——这总给亚瑟一种错觉,弗朗西斯会永远陪着他的错觉。

“亚瑟,我想我们需要聊聊了。”

“你打算怎么办呢,弗朗西斯?”

弗朗西斯闭了闭眼,神色竟有几分疲倦。

“你愿意跟我走吗?”

这真是个诱人的提议。

“我可以带你游历世界。如果你愿意,我也可以带你回伦敦。去和你的家人团聚。也不必再做远游客,我们永远在一起。”

亚瑟垂下眼睫,思量的神色里透出了几分凄然。

空气仿佛凝固,时间也随之冻结。

“抱歉,弗朗西斯。”

在冗长的沉默里,亚瑟终于开口了,说出了他令人心碎的考虑结果。

“我爱你,可是我不能随你回去。”

“阿尔弗雷德怎么办呢?他很爱我,如果我抛下他离去,他会崩溃,会失去活下去的希望。——甚至有可能走向极端。”

“我们是恋人,同性恋人!仅仅因此,我们在边缘徘徊。如果我离开,阿尔弗会一个人承担所有的嘲讽与耻笑,他会疯掉。”

“这是我当年的选择,当然要我承担后果。”

那年他在山中度假时在晚上离开旅馆,独自一人走向森林去寻找当地传说中女神居住的泉水。忽然身后的树冠簌簌作响,他警觉地回头,对上了阿尔弗雷德在月光下依旧宝石般碧蓝的眼睛。

阿尔弗雷德跳伞时遭遇意外天气,把伞缠到了树冠上。如果不是亚瑟走进了那片森林,他年轻的生命兴许就交代在那里了。

是的,这一切都在上帝的策划之中。

如果弗朗西斯在那天下雨时没有跑向亚瑟的房子,也不会有这段孽缘了。

上帝热衷于回合制游戏,也从不掷骰子。

“好吧,”弗朗西斯露出一丝笑意,“我爱你。祝你余生幸福。”

 

第五天的清晨,弗朗西斯蹲坐在门前收拾行李。亚瑟站在他的身后,弗朗西斯能感受到空气中游离着的那种悲伤与不舍。

亚瑟拍了一下弗朗西斯的肩,雨又下起来了。

弗朗西斯回过头,看到了亚瑟泛红的眼角。

——不过这不是重点,高傲的绅士不会承认自己因离别落泪之类的事情吧。

亚瑟把一只钢笔递给弗朗西斯——正是他前些日子在吉卜赛人那里买到的那支。

“送给你了。”

弗朗西斯微笑起来,接过钢笔,心里却不无苦涩地想,在之后的很多年、很多个秋天里,是不是只能悲伤而夹杂着甜蜜地睹物思人了呢。

柯克兰,我是多么的想和你一起回到故乡啊。我们是如此深刻地了解彼此,又是如此深爱。

可惜命运注定了远游客的漂泊。

亚瑟把一只钢笔递给弗朗西斯——正是他前些日子在吉卜赛人那里买到的那支。

“送给你了。”

弗朗西斯微笑起来,接过钢笔,心里却不无苦涩地想,在之后的很多年、很多个秋天里,是不是只能悲伤而夹杂着甜蜜地睹物思人了呢。

柯克兰,我是多么的想和你一起回到故乡啊。我们是如此深刻地了解彼此,又是如此深爱。

可惜命运注定了远游客的漂泊。

亚瑟把弗朗西斯送到了几英里外的车站,他们将在这里惜别。

时间尚早。

“亚蒂,和我一起拍张照?”

于是他们就在雨中爬满常青藤的车站下,拍摄了他们唯一的合照。

车在渺远的地平线驶来。

两个人不约而同地有了一阵窒息感。

下一秒他们接吻了。是最后的缱绻温柔。

“再见了。多珍重。”

 

当汽车扬起的尘土弥散,亚瑟依旧站在原地。

并没有想象中的泪水夺眶而出。他转身走回家,一步步都很平静。

他感觉有人跟在他身后,不过他没有心情去看是谁了。

直到那人向他道早安,他才发现是餐馆老板的女儿,向来沉默寡言的克里斯蒂娜。她穿着一条浅蓝色的连衣裙,头戴遮雨的帽子,漂亮的金发甚至没有来得及梳理。伸出两手拎起裙子,兜着满裙子的什么东西。

“早,克里斯蒂娜。”

亚瑟无力地回应了一声。女孩望着他,似乎觉得他这个魂不守舍的表情很反常。

“你裙子里的…是什么啊?”

亚瑟僵硬地发问,试图掩盖他苍白的神色。

“是本杰明给我的糖果。”克里斯蒂娜走到亚瑟身边,把兜着的一堆糖果展示给他看。

很漂亮的糖果。玻璃色的外壳里裹着色彩缤纷的水果夹心。

“本杰明要搬走了,我们可能不会再见面了。”克里斯蒂娜垂下眼帘,“所以,他用自己攒下的零花钱买了这些糖给我。”

亚瑟想要说些什么来安慰这个可爱的姑娘,可是却说不出哪怕一个句子。

“也许每个人都有一捧这样的糖果吧。”克里斯蒂娜蓝色的眼睛望着亚瑟的脸,“藏在心底,就像曾经写下的日记一样,忧伤又甜蜜,没有人窥破。”

“没什么值得难过的,这代表一段绮丽的故事。”

上帝,克里斯蒂娜是知道了什么吧。可是她并没有公之于众,她正在竭尽全力地安慰亚瑟。

是的,没有错,好姑娘。

这些露水般的爱情就像少女兜在裙里的糖果,心思忧伤又甜蜜,也是一本放在桌上的日记,只有无意闯入的风知晓其中所有的心事与惆怅。

随后远游客的许多秋天,注定在长忆中度过。

 

罗莎·柯克兰很喜欢一个法国贵族出身的歌剧女演员,名叫弗朗索瓦丝·波诺弗瓦。她出演了《温莎夫人的扇子》,让罗莎深深地记住了她。

后来她们都老了。但是罗莎依旧能从报纸上了解到弗朗索瓦丝的近况。弗朗索瓦丝依旧是那么光彩照人,这让罗莎感到自己精心保养的容貌值得——自己和报纸上的弗朗索瓦丝看起来同样年轻。

直到有一天清晨,这位终身未婚的老淑女的房门被敲开了。

“Bonjur——是罗莎·柯克兰小姐家吗?”

罗莎愣住了,她惊讶地看着对方——一个神似弗朗索瓦丝的女人。

或者说——那就是弗朗索瓦丝?

“是的。你是…弗朗索瓦丝?”

“天啊,看来罗莎小姐还是我的粉丝呢。”女人笑了起来,洋洋得意的样子让罗莎不爽极了。

“请您不要自抬身价,我只是看过您的话剧罢了。”罗莎高傲地回应道。

弗朗索瓦丝在客厅坐下,罗莎给她泡了杯茶。

“罗莎小姐,”弗朗索瓦丝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罗莎的脸,“你看起来特别年轻。尤其是你的眼睛,真是美极了。所以…你哥哥也一定很漂亮。”

罗莎端着茶杯的手颤抖了起来。亚瑟·柯克兰,她猜到弗朗索瓦丝此来是为了什么了。

“是的,别人都说我们长得很像,我们的眼睛简直一模一样。”

“我哥哥去世了。”弗朗索瓦丝含笑地道,“不过因为我从小在祖母家长大,和他没什么感情,所以我并不感到悲伤。”

“节哀顺变。所以,您究竟要说什么。”

弗朗索瓦丝凑近罗莎的脸,罗莎感受到她的呼吸扑在自己脸上,急切又激动,似乎有什么秘密即将撞破。

“猜猜我收拾他的遗物时,发现了什么?”

弗朗索瓦丝抱起来时带着的公文包,从中拿出了一个破旧的笔记本。笔记本很厚,夹着许多纸条票据,封面的金边纹样错综,能想象到它曾经是多么华丽。

“你看我哥哥,是不是很英俊?”

弗朗索瓦丝翻到其中一页,抽出其中的照片,笑道。

罗莎屏住了呼吸。

泛黄的旧照片上,是两个男子的合照。

罗莎已经没有心情去看弗朗索瓦丝的哥哥究竟是何等英俊了,她满心都被照片上另一个男子吸引了。

那是她哥哥!亚瑟·柯克兰!

罗莎惊异地质问:“这是在哪里拍的?不对…”

她平复了一下心情。

“你的哥哥是做什么的?为什么会有和亚瑟的合照?”

“别急嘛。”弗朗索瓦丝笑着翻到下一页,“我给你读一段我哥哥写给柯克兰先生的诗?”

罗莎脸色惨白地听着那情诗的一字一句。她年轻时是公立学校的英文教师,当然能感受到字里行间挥之不去的爱意。比她在课上讲授过的任何长诗都深情。

“亚瑟的爱人是阿尔弗雷德·F·琼斯。”

罗莎只能机械地重复这句话了。

“我哥哥是个旅行者,也是个诗人。他在1965年,曾经到过美国南部的某个小镇,在那里遇到了你的哥哥。”

“我还在他的书房里,发现了几封写给亚瑟·柯克兰的信件,都是写完了,署了名,却迟迟没有没有寄出去。啊,还有一支钢笔,他在手记里说,是柯克兰先生送给他的。”

罗莎感觉自己还在做梦,先是一大早她喜欢的演员敲开了她的家门,然后就是一个秘密的撞破,玫瑰色的秘密。

“我猜想,他们一定发生了些什么。”弗朗索瓦丝转动着茶杯,好整以暇地望着罗莎。

罗莎苦笑一声:“那可真是段孽缘。”

 

在几年后,美国南部的小镇汽车站依旧爬满了常青藤。

一辆大巴车开来,弗朗索瓦丝走了下来,“绅士地”扶了一把罗莎。罗莎脸色苍白地拍开她的手:“你正经点!”

亚瑟·柯克兰去世了,葬在钟楼的玫瑰花丛边。

然后小镇里的人们寄信给了罗莎,让她来收拾哥哥的遗物。

于是她叫上了弗朗索瓦丝。

阿尔弗雷德也在前些年去世了。他们的房子里空荡荡。

罗莎走进亚瑟的房间,拉开了他的衣柜,毫不客气地拽出了几件衣服扔到床上,随后不出意料地发现了一个衣柜深处的匣子。

“他还是这么喜欢这样藏东西。”罗莎似乎要掉泪了,“在小时候,他就这样藏东西。”

她打开匣子,捧出了一本落灰的诗集。

“这是我哥!”罗莎刚刚翻开扉页,弗朗索瓦丝惊喜地叫了起来。

弗朗西斯画在诗集扉页的肖像依旧俊美,是泛黄的纸张掩盖不住的风情。哪怕他已经逝去,神韵依旧留存在纸上。

“现在一切都有答案了。”罗莎放下了诗集,又从箱子里翻出了几封同样写有“致弗朗西斯”却没有寄出的信件。

 

中午的时候两位女士在小镇的餐馆用餐。

但是谁都没有发现女老板在沉默地看着她们。

——这便是当年的克里斯蒂娜了。她的父亲去世了,她结了婚,有了一对儿女,接手了餐馆。

“妈妈,你在看什么?”她的女儿从楼上跑了下来。

“有个甜蜜而忧伤的故事被发现了。”克里斯蒂娜笑了笑。

评论(3)

热度(54)

  1. 共5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