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莲生.

请赠我春归的人间。

【丁诺/典芬】她与欧石楠

·给我自己的生贺!

·娘塔设!娘塔设注意!!!

·名字来源百度娘塔利亚词条。

·非国设!有史向借鉴!

—————分割线—————

丁玛丽走在乡间小道上,格子皮靴点缀的红流苏随着她轻快的步子一甩一甩。

丹麦女孩雀跃地想,到了学校一定要让诺薇——她的同桌看看她的新靴子。

北欧的春天还残留着冬日的薄寒。

“诺!你看我的新鞋子!”

丁玛丽偷眼望了望讲台上满脸严肃的神父,竖起写字的石板挡住自己的脸。

诺薇懒懒地瞥了一眼,打了个哈欠继续神游。

丁玛丽喜欢看诺薇神游的样子,紫水晶般的双瞳晕开神秘的色泽,就像安徒生笔下的仙女教母。

“诺!你今天的格子围巾好漂亮啊!”

“诺…”

神父还是发现了两个女孩的小动作,现在她们被罚到走廊上来了。靠窗坐着的缇娜——班上最乖巧的好姑娘担心地看了她们一眼,准备下课后把自己的笔记借给她们。

“诺…是不是我连累你一起被罚啦…”

诺薇仰头望向湛蓝的天空:“我在睡觉…他才让我出来的。谁愿意和你这个蠢货一起被罚啊…”

“诺!诺!我会不会被神明惩罚啊?安徒生说过,有一个女孩子着迷于她的红舞鞋,就…”

她没有再说下去,因为诺薇拉住了她的手。

“走吧。去森林里。我不想待在这里。”

如果她们此时回头看看,就会碰撞到缇娜那震惊的目光。

“诺!你看,那是铃兰花吧!咱摘点给缇娜带回去…”

话音刚落就挨了诺薇不轻不重的一记敲头。

“那是欧石楠啦,蠢货。”

诺薇在欧石楠花丛边蹲下,微寒的风轻抚着她素色的衣裙。

“丹,我喜欢这种花。”

“诺,你真好看!”

诺薇别过头去,丁玛丽看不到她的表情。

于是俯身摘下一朵小小的欧石楠别在了诺薇的耳边。

“诺,以后我成了大作家,我一定要写一个仙子…一个欧石楠花的仙子!”

“她穿着浅紫色的裙子…她虔诚又幸福…她神秘如雾…”诺薇接着这么说,眼睛望向森林里升腾的雾霭。

也许诺薇能看到丁玛丽看不到的东西?谁知道呢。

“丹,你想写什么?”

“我会是最著名的童话作家的!就像安徒生大人那样!”

“诺想做什么?”

“魔法…占卜一类的吧。”

两个女孩走累了,在开满白色雏菊的山坡上坐下了。

“诺薇!丁玛丽!你们在哪里?”

森林那边飘来缇娜清脆的嗓音,另一个高挑的身影不用想也猜得到是贝瓦莉丝。

缇娜看到了她们,提起海蓝色的裙摆跑了过来。

“神父现在很生气呢…你们回去会被他留校罚拼写单词的!但是他一定要我找到你们…”

贝瓦莉丝远远站在缇娜身后,闻言淡淡道:“我把艾瑞丝接到家里吃午餐,你们可以回去领罚了。”

诺薇听到妹妹艾瑞丝有人照看,点头站了起来。

“走吧,丹。”

缇娜喊住她们:“那个,我和贝瓦的笔记放在你们桌子上了,如果有时间就补在书上吧。不要耽误学习…”

丁玛丽想去揉一把缇娜可爱的短发,结果被贝瓦莉丝拍开了手。

“上帝!贝瓦莉丝你把缇娜看得好紧!我不会抢你老婆的,没必要啦!”

贝瓦莉丝不置可否,缇娜却一瞬间红了脸,害羞地扯了扯贝瓦莉丝的袖子:“我们…先去接艾瑞丝吧。你们快回学校…”

贝瓦莉丝点点头,看向缇娜的目光堪称温柔。她们便离开了。

“诺!我打赌以后贝瓦莉丝和缇娜会结婚!”

丁玛丽夸张地大笑,金色短发在风里飘。

诺薇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走吧。”

“回学校?”

“当然不,”诺薇耸肩,“回去要受罚,不回去也要受罚。还不如不回去。”

北欧的森林里,有两只飞舞的精灵。

第二年春天,贝瓦莉丝跟学校里的男孩子打了一架,原因是他们骚扰缇娜。

丁玛丽和诺薇依旧在被神父罚拼字。诺薇虽说整日走神,却也能对答如流。丁玛丽就没有这么聪明了,照例是神父提问,她连缇娜偷偷给的暗示都听不懂。

诺薇的小妹妹艾瑞丝也来上学了。

第三年春天,丁玛丽去镇上做了几天工,赚到的钱买了两包花种。一包是丁玛丽最喜欢的冬青,另一包拿去送给了诺薇,是欧石楠。

第四年春天,欧石楠开满了诺薇家的小院。

第四年冬天,冬青结出了红果。像槲寄生。

第五年春天,第六年春天,第七年春天。

一个个芬芳的日子过去了。

第八年春天,缇娜和贝瓦莉丝各自回了自己的故乡。芬兰女孩和瑞典女孩隔着波罗的海互通书信。

丁玛丽和诺薇开始埋头于学习。

第九年春天。传来缇娜在赫尔辛基上了大学的消息。接下来贝瓦莉丝在斯德哥尔摩上了大学的消息接踵而至。

诺薇如愿在奥斯陆上了大学。丁玛丽不情不愿地回了哥本哈根。

临走的时候,丁玛丽向诺薇表白了。一起度过的岁月太温柔,猝不及防都成顺水推舟。

“是这样吗…那就这样吧。”

诺薇俯身吻着欧石楠的花瓣,半晌才轻声道:“你去吧。在哥本哈根等我。”

第十年春天,艾瑞丝也出国读书了。跟着一个爱上她的富家公子去了雷克雅未克,那公子支付了她的所有学费。

第十一年春天,第十二年春天。

丁玛丽寄来很多小孩子气的信。

第十三年春天。

诺薇去了哥本哈根。

缇娜离开了赫尔辛基,去斯德哥尔摩和贝瓦莉丝同居。

第十四年春天。

斯德哥尔摩的春天比赫尔辛基的冷些。缇娜走在开满蔷薇的街道上,还是感觉有股挥之不去的阴冷。

她回头看去。

身后不远处是个格外明艳的女孩,却是标准的斯拉夫人长相。

她就那样静静地望着缇娜的脸,歪着头笑了起来。

缇娜没由来地打了个寒战。

几个月之后。

贝瓦莉丝收到了缇娜即将离开她的消息。

莫斯科某个贵族世家的大小姐指名道姓要求缇娜去当她家的下人,并且用种种方式威胁到了缇娜的生命。

“安娅…第五次跟着我的时候,我和她干了一架,结果我赢了。我还以为我不会输。”

“贝瓦,等我。”

“我爱你。”

缇娜拎着单薄的行装,笑得惨淡而绝望。

“我也是。”

贝瓦莉丝撩开缇娜额前的碎发,轻轻一吻。

第十五年春天。

诺薇和贝瓦莉丝同居了。

她们很少说话,两个浅淡如水的人无法擦出一星半点的火花。

“你这里,可以种花吗?”

贝瓦莉丝放下书本:“种什么花?”

“欧石楠。”

“我只有铃兰种子。”

“哦。”

诺薇已经记不起来离开丁玛丽多久了,也许不是很久?

但是被那么多人逼着离开丁玛丽的场面依旧浓墨重彩。

那大多是些元老级的作家,一群满怀嫉妒心的老东西。他们眼红文坛新秀丁玛丽的才华横溢,终于发现了丁玛丽的软肋。

那么,就让她离开吧。

如果诺薇不离开,丁玛丽将会被元老们联合起来赶出文坛。

诺薇嘲讽地笑了笑,转身上了楼。

“喂,贝瓦莉丝。”

“什么?”

“一切都会好的。”

第十七年春天,多名文坛元老文章被爆出抄袭新秀丁玛丽。

一切似乎都在慢慢好转。

诺薇回到哥本哈根那天,就看到了站在港口焦急四顾的丁玛丽。

“诺!你回来了!”

丁玛丽几乎是颤抖着扑过去抱住了她。

又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一样,举起了手中的花束。

淡粉的欧石楠。

欧石楠的花语是,孤独与背叛后的爱情。

第十八年春天。

缇娜回家了。

毫无疑问地,她也得到了爱人的吻和一束洁白的铃兰。

铃兰的花语是,幸福地归来。

许多年,许多个春天。

都开满了温柔的欧石楠。

评论(5)

热度(87)

  1. 共4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